今天,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公布2011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家庭名单。据了解,今年的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申报家庭662户,经审核不合格家庭9户,自动退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8户,645户家庭最终通过审核进入公示。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公示将会持续到7月21日。公示期间,市住房委员接受市民举报。公示完毕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可享受到70911元的补贴。
申请人父母名下有两处房产者 不享受经适房补贴
据了解,经济适用房货币补助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夫妻双方平均年龄30周岁以上;上年度家庭收入低于收入标准线20000元;市区内的无房户、危房户以及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和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人员、烈军属也可申请。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凡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商品房及个人拥有商业用房、宅基地、平房等私有房屋的,均不能被认定为无房户。将私有房屋转让他人的,实属本人房屋而房产证在他人名下或未办房产证的,本人居住父母名下房屋并且父母有两处以上房屋的,也都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贴。
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名单公示 市民举报有奖
“如果举报属实,最早提供详实情况的举报人领到1000元奖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公示期内,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开通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三种举报方式。市民如果对公示的受补助家庭存有异议,可拨打电话8899182 或889918,或以书信的形式将举报的情况邮寄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管理科(地址:济南路269号,邮编:276826)进行举报。
工作人员提醒,举报人均须将被举报者的工作单位、姓名和配偶工作单位、姓名及不符合哪一项条件详细叙述清楚。如果举报属实,相关部门将取消申请人资格,并奖励最早提供详实情况的举报人1000元。市住房委员会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每户补贴标准70911元 申领者不得购买直系亲属房
“今年每户补贴标准由去年的6.33万元调整到70911元。”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总额 、计划补贴户数、每户补贴标准根据每年房地产平均价格指数调整。由于上半年港城房地产平均价格指数有所上涨,每户补贴标准也将随之调整,政府一次性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每户发放70911元的补贴资金。
据了解,房地产平均价格指数上涨时,补贴资金同比例增长 ,增长的资金70%用于增加补贴户数,30%用于提高每户补贴标准。房地产平均价格指数下降时,补贴资金保持上年度水平,补贴总户数不变,相应降低每户补贴标准。具体计算方法是:补贴资金总额=上年度补贴资金总额+上年度补贴资金总额×今年房地产平均价格指数。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的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对象,获得购房补贴许可证的家庭,可以在市区自主选择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50~9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但不得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村居安置房,不得购买平房、二层楼、阁楼、商业用房,不得购买夫妻双方父母名下的房屋或子女名下的房屋,以防出现新的“无房贫困户”。(记者 刘小林)
附:日照市2011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家庭名单 http://www.rzjs.gov.cn/gongao/2011/2011070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