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山东省渔政监督管理处对《关于日照发现搁浅鲸及后续处理建议的报告》作出批复。批复同意日照市水产研究所负责标本的制作;标本制成后,由日照市水产研究所妥善保存,用于海洋科普教育活动。 1月21日,日照渔政监督管理处将日照发现搁浅鲸鱼相关情况汇报到山东省渔政监督管理处。报告中,不但详细汇报了发现鲸鱼、救助以及打捞的过程,还对鲸鱼的处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中说,鉴于该鲸鱼是在日照发现,且日照近海每年都有鲸鱼活动,即渔民所说的“四月初八过大鱼”,日照渔民有大鱼崇拜之观念,建议将此鲸留在日照。 日照市水产研究所已建成完备的海洋生物标本馆,具备保存鲸鱼标本的条件,并且被确立为山东省和日照市两级海洋科普教育基地。将鲸鱼留在日照,对建设日照优秀的海洋文化、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 25日,山东省渔政监督管理处作出批复,批复全文如下。 你处《关于日照发现搁浅鲸及后续处理建议的报告》已收悉。经省渔政处研究并报厅长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日照市水产研究所负责标本的制作。 二、标本制成后,由日照市水产研究所妥善保存,用于海洋科普教育活动。 三、请你处对鲸鱼标本制作、展览等活动进行监管。严禁将此鲸挪作他用。 省渔政处将对鲸鱼标本制作、展览等情况进行督察。 据了解,在日照搁浅鲸鱼的皮和骨骼将分别被做成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