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职工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连续七年将住房保障列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目标,创新住房保障运作模式,探索建立了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廉租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城中村改造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取得了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良好社会效果。
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做到了“应补尽补”。2003年,我市坚持市场化运作,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改革,直接发放住房补贴,“暗补”改“明补”。7年来,累计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助2.4亿元,4311户住房困难家庭受益,符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助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得到保障,实现了住房困难家庭“应补尽补”。这项改革被市政府评为“政府工作重大创新奖”。
实行廉租住房货币化补贴,达到了“应保尽保”。从2006年开始,我市建立了廉租住房补贴制度,廉租住房补贴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对象与廉租住房补贴对象并轨。今年我市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主要面向市区新增低保户和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截至目前,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75万元,1678户低收入困难家庭通过补贴租到了住房。
实施实物配租,做到“应配尽配”。经调查摸底,市区有200户左右的低保户和特困户存在住房困难。2008年,市区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200套廉租住房,建成后进行实物配租,主要解决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住房。目前,市区200套廉租住房已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
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市城中村改造协调办公室按照《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试行)》文件,制定了改造计划、规划审批、预留安置用地审批和规费减免等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调动城中村改造村居的积极性。通过扎扎实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保证了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目前,已拆迁房屋2592处,拆迁面积34.7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安置楼31.1万平方米。市委书记杨军在视察城中村改造时给予高度评价:“城中村改造是多年来全市办的最好、最大的民心工程之一。”
积极争引中央扩大内需专项扶持资金。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市抢抓机遇,科学分析,迅速行动,用最短的时间做好了争引资金项目的准备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效果。去年12月15日,争取到了300万元廉租住房中央补助资金和147万元省奖励补助资金,是我市第一笔到位的专项扶持资金。今年,又积极争取到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中央扶持资金1500万元。棚改廉租房项目从城中村改造中筛选,财政不直接投资,按照市政府38号文件精神,建设资金从拆迁腾空土地出让金返还解决,项目用地实行划拨供应,户型面积以中小户型为主,产权归个人,社区建成之后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