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心系百姓,执政为民,努力开创住房保障工作新局面,相继荣获“全省房改与房地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平安日照建设先进单位”“市直文明单位”“建设系统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
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做到了“应补尽
补”。2003年以来,我市坚持市场化运作,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改革,直接发放住房补贴,“暗补”改“明补”。7年来,我市累计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贴2.4亿元,4311户住房困难家庭受益,符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得到保障,实现了住房困难家庭“应补尽补”,被有关专家誉为“日照模式”。2009年1月,入选日照市改革开放30年最具影响力的30件大事之一。
实行廉租住房货币化补贴,达到了“应保尽保”。从2006年开始,我市建立了廉租住房补贴制度,廉租住房补贴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对象与廉租住房补贴对象并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未中号的家庭,可以直接享受廉租住房补贴;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仍然可以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截至目前,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75万元,1678户低收入困难家庭通过补贴租到了住房。
实施实物配租,做到了“应配尽配”。经调查摸底,市区有200户左右的低保户和特困户。2008年,市区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200套廉租住房,政府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建设成本价回购,共投资2000万元,建成后可以进行实物配租,主要解决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住房。
城中村改造建设稳步推进。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调动村居改造积极性。目前,已拆迁房屋2411处、32万平方米;安置楼开工建设近22万平方米,其中,湖西头村一期安置楼已于去年8月份交付使用。市委书记杨军在视察城中村改造时给予高度评价:“城中村改造是多年来全市办得最好、最大的民心工程之一。”2009年1月,城中村改造被评为“日照改革开放30年最具影响力的30件大事”之一。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以实际行动落实并延伸社会、奉献爱心,赢得了各方面的赞誉。先后为日照经济开发区太阳物产公司郑培惠等市区10余户困难家庭献爱心1万余元;出资1万元帮助民族英雄王延洲出版了《一位空战老兵的非凡人生》;连续三年上门为残疾人张学传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救助了南湖镇徐家坪村王月妹等四名“贫困母亲”。郑培惠在感谢信中写道:“党的政策暖人心,党的恩情似海深,我们用蓝天作纸、森林作笔、也写不尽我们内心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