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以下是对市司法局局长王智的专访。
记者:王局长您好,我市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请您谈谈司法行政工作在这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市司法局局长 王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全市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项职能,履行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多项职责,我们的每项工作都与平安稳定密切相关,与社会和谐紧密相联,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基础力量。
记者:据了解,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市司法局局长 王智:法律援助是新形势下诞生的一项基本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它面对着社会弱势群体,体现着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维护着基层百姓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最直接的体现。因此,我们始终对此倍加重视,重点培植,强力推进,整体工作保持了全省先进水平,成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亮点。
记者:当前我们有那些具体措施呢?
市司法局局长 王智:为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尽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我们在健全规范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基础上,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一方面,针对法律援助的对象和领域,在市妇联、老龄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部门按系统成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联络站32个;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向乡镇农村和城市社区延伸,在全市所有乡镇和社区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每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率先实现了“一乡一站、一村一员”目标,使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贴近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为维护社会基层稳定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五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记者:面对新的形势,下一步司法行政机关在发展创新方面有什么打算?
市司法局局长 王智:面对新的形势,结合司法行政自身业务工作特点,我们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确定“提升、创新、服务”为实践载体,具体讲就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创新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整合各个方面职能,服务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下一步,我们要以这个实践载体为抓手,深入学习研讨,深刻分析检查,扎实整改落实,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