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科技部以国科发社[2008]594号文正式批复我市为首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这标志着我市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是我市继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之后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桂冠,是反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具有很高的含金量。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国家科技部决定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基础上,创建一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示范区的主要条件是,全面完成了《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确定的实验内容和各项指标,经验收合格并取得显著成效,在同类地区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的实验区。我市于1999年11月被正式批准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6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初,科技部启动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杨军书记、赵效为市长批示要积极争创首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办公室(市政府调研室)根据科技部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区申报和争创工作,精心编制了《日照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建设规划》,明确了示范主题、总体目标、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同时,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省科技厅、科技部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办公室的支持。2007年10月,经省科技厅同意正式向国家科技部提交了《日照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申报书》。
7月31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评审会议,对包括我市在内的14个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受赵市长委托,副市长徐清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崔旺盛率我市相关人员参加了评审汇报,顺利通过了初审。9月,科技部部务会议研究批准我市和北京市西城区等其他12个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首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
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是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的可持续发展示范试点,是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载体,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基地。通过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的建设可以在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大力开展在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型建设、环境友好型建设示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领域的先行先试,形成有鲜明特色和示范意义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和模式,使示范区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先锋和旗舰,为全国同类地区的科学发展提供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