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市审计局了解到,2005年至2007年,我市对政府投资的260个建设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审计总投资额达8亿余元,审减工程造价2.3亿元,平均审减率达29%。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投资审计行为。2004年,出台了《日照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
督的内容及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的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2008年,又修订完善了《日照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投资审计业务过程控制操作办法》以及《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抓落实,确保了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全面推行跟踪审计,前移监督关口。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审计监督工作做在项目开始之时,贯穿于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决算等建设全过程,及时堵塞漏洞,减少损失浪费。
拓宽审计监督领域,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将设计、监理、材料采购、招标等参建单位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结果加大抽审检查力度,从各环节入手,努力挤掉政府工程的“水分”。同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建设、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在跟踪审计的内容、程序、责任上作出明确的规范,建立了跟踪审计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审计成效。(记者 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