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日照市质监局组织召开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厂长(经理)质量分析会,在2007第三、四季度和2008第一季度国家、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过程中出现产品不合格的12家企业厂长(经理)参加了会议,市质监局党组成员、市局稽查局局长赵明义参加议并讲话,市质检所、区县局食品科的有关同志参会。 在此次会议上,市质监局食品科首先向与会企业通报了近期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宣讲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市质检所食品专家从技术层面就各个项目出现不合格可能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企业厂长(经理)们咨询了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技术等问题,对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原因进行了自查分析,并对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做了表态。 近年来,市质监局在如何规范不合格后处理流程、确保后处理质量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走出了一条后处理工作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好路子。一是制定发布了《日照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办法》,对后处理的工作原则、流程时限、企业整改质量、复检等问题做了明确的要求,并设计了一整套流转表格作为标准格式,极大地规范了后处理工作程序;二是定期不定期召开不合格企业负责人质量分析会,与企业负责人一起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分析了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为提高产品质量“支招”,这种形式受到企业的欢迎;三是创新后处理工作模式,建立了“约谈”工作机制。所谓“约谈”,就是指质监部门本着“教育、整改为主,惩戒、处罚为辅”的原则,约请一些问题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谈话、交流,指导企业尽快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产品质量。在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过程中,约谈成为质监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成为联系企业、沟通企业的桥梁与纽带,使质量工作更有“人情味”,得到了企业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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